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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交通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交〔2021〕150号)等文件精神,聚焦“三农”问题,着力缩小城乡物流服务差距,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11部门印发《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了总体要求,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县域统筹、部门协作,聚焦农村物流发展的重难点问题,着力优化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深化数字赋能和多跨场景协同联动,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为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围绕“强基础、优服务、促共享、创品牌”目标,基本形成城乡一体、服务普惠、便捷高效的县域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农村物流数字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走在全国前列,实现村村有满足需求、便捷常态的农村物流服务,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向往和农村经济发展需求。
首先,是强基础。实现县级物流中心100%覆盖,其中建设改造县级共同配送中心20个,建设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基地11个、冷链物流园区33个和产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100个,提升改造“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100个和“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1000个。
其次,要优服务。以客货邮融合为主、“城乡货运公交”“商超+农村物流”“专线+农村物流”“交通+邮政”“农村客运小件服务”等模式为补充的农村物流服务模式持续发展,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20个,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200条。开通特色农产品或冷链农产品运输专线20条。
第三,需促共享。农村物流数字化改革深入推进,实现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农村物流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覆盖率100%,标准化循环周转箱(袋)、托盘以及智能公交邮箱、智能快递柜等设备加快应用。
第四,要创品牌。累计入选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10个以上,培育农村物流服务龙头品牌企业20家以上。
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了五点主要任务,分别为加强基础保障,优化县域物流网络体系;加强模式创新,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强数字赋能,深化多跨场景协同联动;加强典型示范,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加强政策保障,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加强基础保障,优化县域物流网络体系
1.支持建设以共同配送功能为导向的县级物流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改造县级共同配送中心,积极发挥干支衔接、统一仓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等功能。推进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青田县、云和县等山区县建设县级物流中心,支持山区毗邻县之间共建共用县级物流中心,降低建设运营成本。到2025年,浙江全省县级行政区划物流中心全覆盖,其中建设改造县级共同配送中心20个。
2.建设“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充分利用客运站、农村公交首末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邮政所(站)、农资配送中心等闲置资源,升级改造“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提供货物中转、停车等待、临时仓储、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服务。到2025年,建设改造“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100个。
3.提升“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依托交通、邮政、农业、商务、供销等末端服务点,因地制宜发展交通服务、快递收寄、农产品展销、居民代购、政务服务、便民缴费、助农取款、农财险办理等“一站式”服务,提升可持续经营水平。制定“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建设标准。到2025年,建设改造“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1000个以上。加快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实现行政村快递服务100%覆盖。
4.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加快冷链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存量冷链物流节点资源整合和智能化改造,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基地和园区布局。到2025年,至少建成改造服务于农产品的冷链物流骨干基地11个、冷链物流园区33个。在田间地头、渔岛码头、主要产销地等,推动建设生鲜农渔产品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设备,打通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最先一公里”。到2025年,建设100个产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山区县、海岛县等跨区域合作,开发高山蔬菜、海产品等冷链回程货源,探索发展农产品源头冷链定制运输,提高全程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开通特色或冷链农产品运输专线20条。
加强模式创新,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1.引导农村物流市场主体融合。依托城乡公交一体化、快递进村、乡村物流补短板等工作载体,推进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主体合作,共享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运力、装备、人员等资源,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各地引导县域内客运、物流、快递等主体组建合作联盟或成立合资公司,通过委托投递、互助共配、第三方平台等形式,培育农村物流主体企业,积极参与客货邮融合,发展县域内物流快递业务的共同揽收、分拣、运输、派送等服务。
2.推进农村物流运力资源整合。利用浙江省农村公交线路覆盖面广、定时定点、通达率高等优势,通过农村公交车辆排班优化、合理设站布局等方式,积极开辟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发展公交带货服务。到2025年底,开通200条以上客货邮合作线路。
3.推进交邮商农旅资源共享。推动网络货运等平台服务向农村物流领域延伸,提高车辆利用效率和全程信息可视化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加强合作,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网上下单、一键送达”服务。引导农(渔)产品生产、经销等企业与农村物流主体加强双向合作,开展定制化农产品运输专线、季节性物流合作等。积极探索文化旅游和农村物流深度融合模式,为特色景区产品、农家特色小吃、传统手工艺品、乡村民宿伴手礼等提供便捷高效的农村物流服务。
加强数字赋能,深化多跨场景协同联动
1.推进县域物流信息整合共享。加快交通、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推动物流企业、邮政快递等信息平台融合,支持电子商务、农资农产品等平台拓展物流信息服务功能,不断健全农村物流信息服务体系。
2.打造农村物流数字化应用场景。鼓励各地依托“未来乡村”、网上农博、数字农合联等应用成果,借鉴宁波宁海“集士驿站”城乡客货邮、金华磐安客货邮“BRT”等农村物流特色场景经验,积极开展客货邮融合、农产品冷链物流、快递车辆共享等领域数字化改革,谋划一批小切口应用场景。到2025年,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农村物流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覆盖率达100%。
3.加快先进农村物流装备技术应用。在公交带货、农产品物流等领域,积极推广客货联运车型,鼓励应用标准化物流周转袋(箱)、托盘等装备并探索建立循环共用体系。推进自动分拣线以及智能公交邮箱、智能快递柜等智能设备应用,提高分拣、投递等环节效率。鼓励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试点推广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等先进技术,提升物流运输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水平。
加强典型示范,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1.培育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挖掘一批网络覆盖健全、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产业支撑明显的县(市、区),积极申报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着力支持山区26县开展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山区县农村物流发展经验。到2025年,浙江全省累计入选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10个以上。
2.打造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以县为单位,全面开展农村物流与邮政快递站点、线路、车辆等资源融合,创新客货邮组织模式,树立浙江全省客货邮融合发展典型。制定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创建指南,并将样板县创建工作纳入“四好农村路”年度考核。到2025年底,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20个。
3.发展省级农村物流龙头企业。开展浙江全省农村物流服务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发展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管理专业、服务高效、示范显著的农村物流龙头企业。到2025年,全省培育农村物流服务龙头企业20家以上。
加强政策保障,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1.加强顶层规划统筹。各县(市、区)要加快编制农村物流发展专项规划,推进交通、农业、文化和旅游、商务、供销、邮政等资源融合和产业联动,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服务体系。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积极推动县级共同配送中心、乡镇物流场站及配送车辆公共停车场(位)等配套设施纳入规划体系,保障农村物流用地等要素供应。
2.优化资金保障支持政策。各地要积极出台面向农村物流经营主体的贷款优惠、税费减免、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实施降本增效减负举措。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对农村物流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予以支持。其他省级部门进一步统筹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等资金,共同探索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企业创新发展、信息共享服务等支持政策。
3.建立农村物流发展“共同富裕”结对机制。推动获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县(市、区)和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较好县(市、区)与山区26县(含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结对互助,在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客货邮融合发展、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方面加快先进经验输出,鼓励结对地区农特产品运输的跨区域合作,提升山区26县(含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物流服务水平。